咨詢,確認入住意向
評估,提供健康證明
確定護理等級
辦理入住手續
01入住當天請攜帶長者身份證(戶口簿)、監護人身份證(原件)。
02無開放性傳染疾病及精神疾病;提供二甲醫院以上的身體基本情況檢查報告或近三個月內的住院病歷復印件、出院小結、疾病診斷證明等,并加蓋有醫院公章。
03除了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具,其余如長者衣物鞋襪(有名字標識),藥品、輪椅、拐杖、自身營養品等需自備。如有需要機構代購的,可以按照機構《長者額外費收費標準表》進行操作。
04家屬應向工作人員介紹長者的日常生活習慣、興趣愛好、飲食習慣、禁忌、注意事項等。
05禁止攜帶剪刀、剃須刀、各類刀具等銳器。
06不要攜帶貴重物品(首飾、貴重證件、現金等)避免丟失。
07長者需要在機構內使用藥物必須附有醫院病歷、處方或醫囑,并經本機構醫生同意、家屬簽署《自備藥物委托發放同意書》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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